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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年宅地使用权续期将有法可依

作者:admin     点击:724      时间:2016-12-12

       [摘要] 作为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,《意见》为解决长期以来社会所关注的八大产权问题明确了方向。《意见》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,作了说明和安排,明确提出: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、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。
      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,房子还是你的吗?日前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》发布,作为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,《意见》为解决长期以来社会所关注的八大产权问题明确了方向。《意见》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,作了说明和安排,明确提出: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、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。
       昨日,业内人士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:“此类政策较好地吻合了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一些热点内容,政策出台较为及时,也为后续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一些纲领性的指导内容。”
专家:宅地使用权到期不必担心收回
       《意见》指出,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,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。
据悉,今年4月,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。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中明确,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,其中居住用地70年、工业用地50年、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、其他或综合用地50年。从全国范围内来看,大部分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都是70年。公众关注,不论是最高年限70年,还是低于这个年限,到期了该如何续期?
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《意见》尊重并回应了民意,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:既然研究的是续期的法律安排,并强调形成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,那么就意味着,对于个人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政府会收回的担心是不必要的。
       “意见提出财产权利保护问题,实质是承认并尊重房产已经成为城镇居民重要财产权的现实。此类表述很显然回应了此前温州、深圳等地住宅产权到期续期的问题。应该说此类意见明确了后续对于此类问题也会积极进行研究,进而打消了很多购房者的顾虑。”业内人士认为,《意见》也从侧面体现了对于购房者购房权和财产权的保护,有积极的作用,预计对于此类续期的问题会在近一两年得到一个较为成熟的、社会认同度高的方案或意见。”
四个底线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
       农民宅基地权益如何保障?《意见》明确了四个底线。第一是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。该表述也回应了目前市场上关于土地公有或私有化的争议。第二是耕地红线不突破。此类表述也是为了防范各类侵占耕地现象的出现。第三是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。尤其是后续农村土地市场改革深入的时候,要防范产粮区也各类经济利益的干扰,进而能够确保粮食产区拥有比较稳定的生产环境和用地环境。第四是农民利益不受损。这也说明了改革过程中需要时刻重视农村和农民的利益,防范各类侵占经济利益和民生需求的做法出现。
       有业内人士认为,这项涉及数亿农民切身利益的规定要求,是对正在实施的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衔接与明确。过去,农民对农房宅基地只拥有使用权,造成抵押贷款受阻,农民进城后宅基地使用权退出不畅,带来一系列问题导致农民财产权利难以实现。在当前城镇化背景下,需要在发挥宅基地的社会保障作用的基础上,有序赋予宅基地的财产性权利。
       据了解,经过一年多的试点,不少宅基地试点县市已取得实质性进展。例如,湖北省宜城市对当地宅基地完成测量确权后,首批5户已获得共46万元的农房抵押贷款,8个试点村共有112户村民选择有偿退出宅基地。
《意见》还回应了农村“三块地”的改革,增加农民财产收益,能够使宅基地等原来的“死资产”在一定范围内流动,最后变成“活资源”。